兴平站长 发表于 2014-7-17 16:12:40

泾阳给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定“尺度”

泾阳给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定“尺度”


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有“尺度”,诸如筵席规模不得超过30桌、用车数量不得超过10辆等等。近日,泾阳县出台《关于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管理规定》,明确“六严禁”,落实“三步走”,明令“十禁止”,狠刹领导干部在婚丧嫁娶等事宜中讲排场、比阔气等不正之风,给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定下“尺度”,向领导干部借机敛财、收受礼金、奢侈浪费等作风问题亮“红灯”。
明确“六严禁”限定操办范围
    “六严禁”限定全县各级机关、单位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中,包括领导干部参与操办的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实行“六严禁”,即严禁操办乔迁新居、庆生祝寿、满月过岁、三周年纪念、升学留学、参军就业等事宜,为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圈定范围和事项,树立领导干部带头摒弃陋习,抵制不正之风的社会文明风气。而对非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也需参照此规定。
落实“三步走”规范操办程序
    “三步走”要求领导干部在操办婚、嫁、娶等事宜时必须在事前15日内,丧事操办在第一时间及时报告,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操办事由和拟办形式、时间、地点、筵席标准及桌数、宴请人员范围),经本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审核,报送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备案。单位“一把手”需经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向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按照程序向县委廉政办申报;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需经县委主要领导同意,并审批。同时,事后10天内必须向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报告实际使用车辆、筵席标准及桌数、收受到的礼品及礼金等情况。
明令“十禁止”严控操办规模
    “十禁止”要求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中要严控操办规模,即禁止超范围邀请、禁止大操大办、禁止使用公车、禁止公务人员参与操办、禁止公款送礼、禁止收受贵重钱物、禁止未批先办、禁止侵害国家集体利益、禁止庸俗迷信、禁止其他违纪违规行为。并细化到举办筵席规模不得超过30桌、用车数量不得超过10辆、不得超大声音播放音乐、丧事只收花圈挽联等细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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