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头条 发表于 2016-11-16 13:42:58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决定任命贺建权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决定任命贺建权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11月1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命贺建权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苏小妹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武建和、吕雯、任向东、袁团会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殷建强、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朱小团、市法院院长魏小宁、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兴文列席会议。会议经审议表决,决定任命贺建权为兴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会议接受张云哲同志辞去兴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议,决定贺建权为兴平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贺建权表示,在新的岗位上,将强化担当,增强“四种意识”;勤学慎思,提高履职能力;求真务实,推动改革发展;依法履职,自觉接受监督;廉洁奉公,严格要求自己。面对沉甸甸的责任,将加倍努力,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勇于担当,扎实工作,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重托。苏小妹希望,贺建权同志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能够始终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坚持改革创新不动摇,坚持苦拼实干不懈怠,坚持凝心聚力不折腾,以更足的干劲、更高的效率、更快的速度,全力推进兴平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为建设富强人文健康新兴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的委员会成员辞去相关职务的事项。

不会游泳的鱼 发表于 2016-11-16 15:05:05

支持新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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