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网-陕西兴平地方门户网站,60万兴平人都在看!'s Archiver
社区
›
兴平城事
› 谩骂、恐吓、侮辱..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陕西12月1日起施行!
美丽兴平
发表于 2020-9-15 18:52:11
谩骂、恐吓、侮辱..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陕西12月1日起施行!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三届〕第四十号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已于2020年7月30日经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7月30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谩骂、恐吓、侮辱..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陕西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