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本站客服:18082516788(同微信)
开启辅助访问
切换到宽版
登录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快捷导航
发布信息
搜索
搜索
全站首页
社区
BBS
招聘
房产
婚恋
便民
装修
商圈
优选
手机客户端
关于我们
每日签到
本版
帖子
用户
兴平网-陕西兴平地方门户网站,60万兴平人都在看!
»
社区
›
互动交流
›
兴平城事
›
西安:9月1日起“摩的”非法载客最高罚款 ...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9902
|
回复:
0
[热点资讯]
西安:9月1日起“摩的”非法载客最高罚款
[复制链接]
美丽兴平
美丽兴平
当前离线
积分
23486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9-16 07:20
签到天数: 46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877
主题
854
回帖
2万
积分
超级版主
积分
23486
发消息
发表于 2020-8-4 06:44:33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来自
陕西
西安:9月1日起“摩的”非法载客最高罚款五千元
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通过了《西安市查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非法载客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禁止利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车辆非法载客,违者最高可处罚款5000元。《规定》明确,禁止利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等车辆非法载客。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载客行为,依法扣押车辆,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非法载客三次以上的;上下班高峰期在汽车站、火车站、地铁站、批发市场、商场、医院、学校、展览馆、旅游景点等人流密集场所周边非法载客的;非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载客的;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乘车人不得乘坐非法载客的上述车辆,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总台央视记者 常青 文豪)
来自苹果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